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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小企业与政府合作项目仅约定违约责任,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承担18%逾期利息

2013年6月,辽宁省某地开发区住建局与南京蓝深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约定蓝深公司为住建局下属的某净水厂工程供应工艺及高低压电控设备,价款1200万余元,并约定了付款进度。合同对蓝深公司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但对…
类别:苏州案例解析 作者:szhlaw 日期:2021-08-11 13.26.57 点击:164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