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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年利息24%的司法解释呐喊之十二

提供人:szhlaw  来源:  日期:2017-4-30 12:53:32   点击:

废除年利息24%,有利于打击非法讨债行为。非法讨债,专门的社会闲杂人员,拿着借条,上门,霸占在你家里,或者到你工作、办事的地方,整天整夜骚扰你,在你家门上墙喷字,散播污辱你的信息。

这种行为性质十分恶劣,我国目前普遍存在,为什么,因为公安目前治安管理方法不力。

群众一个正常的文明的上访在中国都可以被判刑,我不相信对这么恶意讨债的人就治不了他们。建立非法讨债视为上门骚扰,对讨债人员每次进行登记入库,有轻微污辱暴力行为即可进行拘留,强行闯入住宅,按非法入侵住宅罪,等等手段。有什么不能治理的,我相信一定能管好。

非法讨债的原因有几个,主要就是债权利息高,也许归还的数额早已超过本金,但借款人支付的全是利息,本金数额变都未变,还是原来的数额。要到的都是利润,即使多花钱,也能付得起。

非法讨债很多费用高达要到款项的30%50%,非常暴利,这些社会讨债人员往往因此而暴发。如果没有高利,这样支付讨债的费用就显得过高,出借人花在借款保障上的精力就更多,相应也就减少了非法讨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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