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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年利息24%的司法解释呐喊之五十五

提供人:szhlaw  来源:  日期:2019-2-12 9:47:12   点击:

从职业放贷人来看年息24%的不合法性。

现在全国扫黑除恶,打击非法借贷性犯罪也属于其中一个重要部分。根据各地对职业放贷人的认定,对于职业放贷人可以认定借款合同违反金融法律而无效。

但从年息24%的司法解释来看,是鼓励人们从事职业放贷,很简单,达到职业放贷人的条件比较高,非大规模公司化,很难成立。而且职业放贷人也会采用各种人的身份来掩护,让职业放贷人很难在民事法律上得到认定。

从普通民事法律上,职业放贷人不好认定,借款人要依法要承担高息负担。根源仍然是年息过高造成的。因为如果按银行利息,放贷就不能明目张胆的出现高息,否则不支持,法律上得不偿失。而缺少了法律保障,高利贷放贷人就不会对借款人的构成合法的催讨,如果不能合法催讨,高利贷就难以生存。

打击职业放贷人,也要废除年息24%的规定,否则,职业放贷人就变成了合法的借贷人,其实从法律本质来讲,国家只能对其补征税收而已。而且职业放贷人也有大有小,有集团化的,也有个人小额的,但都是高利害人,应当打击。

如果不废除年息24%,无法从根本上打击和消除职业放贷人,特别是那种小型的和隐闭的,而这个小型的和隐闭的却是普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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