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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最低工资标准提高

提供人:於峰  来源:  日期:2005-11-18   点击:
  苏州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11月起,苏州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从本月起,苏州全市执行江苏省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620元调整为6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5.2元调整到5.8元。劳动者依法获得的加班工资、中夜班费、特殊津贴、福利待遇,不计入最低工资。但这690元最低工资中包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保费。

    对于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发放,用人单位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但仍需支付劳动者的住房公积金。

    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月最低工资620元调整到69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保费)

    小时最低工资5.2元调整到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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