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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2009-01-03 11.23.07沈先生
我在东吴农村银行分两次(2008年6月19日,2008年9月22日)存入一些钱,都是按照通知七天存款的性质。我于12月23日提前通知,准备于30日取款。但12月30日我未去取,而是在31日去取。银行却给我按照活期的计息方式计算。我认为该计算方式有问题:我是按照程序办理提前通知,银行应该在12月30日给我计息,延后的1天应该按活期计算。请问是否正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通知与取款是两回事,实际未取款的通知不能算真实取款。
2009-01-02 22.53.54小翟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待产妇,原本打算2月16号休产假(预产期提前二周),但公司主管不批,只允许1月份休(预产期提前了近二个月)
1.请问我不同意的话,主管强制性让我休假是否合法?
2.关于孕妇休产假的提前休假的时间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
(另我在网上有看到,“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产假,预产期前一个月就可以申请产假,休假不可以提前或推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谢谢!


律师回复:公司不能强制员工提前休产假,按《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2009-01-02 19.17.04小谭
11月25日早晨7;20分左右在17栋我上班在开门时,一楼楼道口的防盗门那,乙上班驾驶机动摩托与我所开铁门相撞,乙方机动摩托车和乙方同时摔倒,我主动搀扶和询问乙方情况,乙方开始感觉右脚踝和膝盖处疼痛,休息一会后感觉疼痛减轻后同意让我离开。晚上8点40我回到家中看乙方亲属在我家中和我的亲属就乙方伤势(既乙方称当日检查右脚踝处骨折)赔偿问题商讨,我只同意支付500元营养费,乙方要求次日再次商讨后离开,11月26日晚上9点在乙方家中商讨,因我是出外打工赔偿有限,我有多大责任 要赔多少合适
问题补充:发生地点在一楼楼道口的防盗门那,门前有一条砖头埔设的路上. 在门前3-4米有个花坛过了花坛才有条沥青公路.
律师回复:从你所述来说,应当是摩托车的责任,你最多承担一点很轻的次要责任。
2009-01-01 20.14.33小李
律师您好:
    我是二十九日向您咨询相关保险公司的现金价值的问题,您建议我带上合同到事务所。可是我在退保时合同被收走了!
律师回复:没有材料你要想办法弄到相同的复印件或相同内容的其他合同文本。
2009-01-01 14.21.44陈哥
你好,我们这边一个移动公司把客户的资料故意泄露别人,谋取不法利益,请问他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律师回复:要看后果是否严重,严重的构成犯罪。
2009-01-01 11.07.22YUYU
我在超市里包被偷了,当时包是放在购物车呢的,当我发现了包遗失之后立刻就去找超市工作人员并报了110,丢失财物将近9000元,现在我想询问一下,超市是否也有过错的地方,我可不可以想超市索要相应赔偿?
律师回复:如你所述,超市没有过错,是你的过错造成的,应当你自己承担后果。
2009-01-01 10.24.32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南京一家国企上班,今年大学刚毕业,到十一月份工作八个多月了,后来感觉腰痛查出来腰椎间盘突出,到现在我两个月没上班了,公司发给我最低保障几百块钱,也没有疾病补偿,年终奖也要扣发,因为是重工企业,车间很多人有,我认为是职业病,可是公司不承认,说给我换工作可也没结果,您看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期待您的专业答复!谢谢
律师回复:你的疾病要看好,再上班。如果认为是职业病,你可以委托劳动部门来调查。
2008-12-31 21.31.31陈龙龙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在某酒店上班,做了1个月,合同没签,(说是私人企业)我因为我家里急事,(我奶奶过逝),因为事发突然,我也没想到,我拿着行李去了店里,因为没发工资,身上没钱想店里借点路费钱,我给经理说,我送完我奶奶就回来,他也没说什么,结果我回来的时候要上班,他不要了。我也没说什么,就要求他发我的工资,他们不同意叫我明年过来拿,也没说时间,问一下我现在受不受法律保护。



律师回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2008-12-31 20.15.58张玲
律师先生您好:
    我是做房产中介的,现在二手房市场很不景气。前段时间,本来一套惠康新地的房子客户已经看中,让我们第二天等他电话,这样过了几天房东,买房客户这边一直没有电话。我打电话给房东,房东说让别的中介的客户给买下了。我不相信,最后经过多方了解,买房的还是原来的客户,行话说我被跳单了。原来84万的房子最后75万就成交了,我非常郁闷。最后在我的一再追问下,房东也承认房子是原来客户买下了,她不肯出我这方中介费,推说房子卖的便宜啦!让我去找买房的客户要中介费。按房管局规定她应付我成交价的0.75%,应该5625元。现在是房东也不露面,客户也找不到。(这个房源是房东的全权委托人打我电话来挂房子,让我帮他卖的,房东的委托人以前也是做过房产中介的,这行行规她应该比较懂,房子卖掉就付中介费。买房的客户是另一个中介带来的客户,我不能给他直接联系,最后听另一个中介讲买房的客户给了他们700元辛苦费,他们就不追究了。我这边是辛苦帮她挂房2个月,一点回报都没有)我现在只有房东全权委托人的电话,人她不给见面。
    不知看懂了没有,恳求帮忙想个办法,我能起诉他们那个,多谢了。
律师回复:按你所说,售房人应当支付你中介费,但你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是你介绍二人联系买房的。
2008-12-31 09.18.46郭先生
请问律师,上月我大伯(现年54岁)由于在厂里(未交纳任何保险之类)上班造成工伤(工厂叉车货物倒塌导致右小腿骨头断裂两块).后来厂里有安排到医院治疗.也承担了所有治疗费用.如今出院.就上述问题向贵所咨询以下问题?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为我们解答困饶问题.谢谢!
1,由于出院后3-5个月时间不能活动.需要照料.能活动后也不能正常做事.而且一年后需要拆钢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想向厂方做出以下表态:一,赔偿从工伤到一年后的务工费用,还有伯母的照料费用和务工费用.二,适当的营养费用.三,一年后二次手术费用.四.整个事故的赔偿.就以上问题向贵律师所寻求帮助..希望您们能给个解决次问题的答案?.包括赔偿费用数目?如果厂方有意拒绝.我们该如何处理?谢谢!
律师回复:除了第三点外,其他的都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而且数额最大的伤残赔偿金这一块。具体请到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来咨询。
2008-12-30 21.31.18苏小姐
我单位由于在审计期间被查出在05至08年间多发放部分奖金,现全体职工被要求清退这部分奖金,请问,能否参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工资的20%,这一条款.
律师回复:多发奖金,时间已经过了一年的,我们认为超过仲裁时效,法律不应当支持退还。
2008-12-30 21.27.01苏小姐
律师您好:
    由于事业单位的工资是按照档案上的工资派发的,但我单位长期让职工加班超过三天(仅支付三天加班工资,有部分工作人员每月加班时数为60个小时左右)但取得的仅是基本工资+三天加班工资,地方财政称事业单位的加班工资为三天封顶,这样是否有违反劳动法,由于职工有加班记录,可以以什么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回复:如果不属于劳动仲裁,可以进行人事仲裁。
2008-12-30 15.55.14
律师你好!我的情况如下;

我在2007年的时候在淮安与三个朋友一起开厂,我中途退出来了,包括一部分资金,现就是那边还欠我一部分,我当时离开的时候小厂还未注册和办营业执照,当时我们自己拟了一份协议,上面有另外三个合伙人的签名《无身份证号码》,就是欠我的钱在2007年年底归还我,因为效益不是很好,也并没能还给我,在今年5月份的时候,我过去处理这件事情又拟了一份协议,时间是08年十月份归还我一部分,其余的年底归还,在我第2次过去的时候,厂已经注册,第2份协议上盖有公司公章,现在就是说唯一能证明他们欠我本金的就是我手上的两份协议!请问怎样通过法律来解决?和胜算有多少?

 

谢谢

律师回复:请你拿协议到律师事务所仔细分析一下,以哪份协议起诉更有利,这是一个要考虑全面的事情。
2008-12-30 11.51.51张风琴
律师您好!
我是苏州市相城区  上海烜炀实业有限公司  在职员工。

我于2007年9月进该公司,一年多以来公司承诺要给员工办理保险,但是至今没有办理。公司说前面没有办理的会补给我们。可是也没有补。至今公司也没有给任何一个员工签劳动合同。

于12月20日公司总经理让一主管于周会上面跟同事宣布,从12月的薪资里面不再有考核奖金(我司工资组成:底薪+电话补助+绩效奖),然后从1月份开始所有考核奖金都取消,在此基础上面底薪降30%。例如现实领:3000元/月(底薪2490+150电话报销+绩效奖360)到09年工资就是:2490*(1-0.3)=1743元,09年1月开始公司每两个月发一次工资,1月~6月期间公司会安排调休,均属无薪休假。节假日上班按平时上班薪资发放,没有加班费。公司预计于09年6月可能会倒闭。所以明年的薪资发放将是:2月份发1月份工资,3月份不发工资,4月份发2月份工资,5月份不发工资,6月份发3月份工资,以此累推下去。若公司在6月份倒闭那3月份~6月份的工资将不予补发。

以上若个人同意,那就可以留在公司上班。否则就得离开。

我个人是不同意公司的此项口头降薪规定。同时要求公司补我1年多以来的保险,但是公司不肯,且让主管写了一份辞职书也未经得我本人同意就结算工资说让我做到本月底后就离开公司。

而且我现已怀孕4个月,我之前在广东上班六年,六年期间都一直在交社保。在该公司的一年时间公司没有帮我们办理保险,但是我自已有在广东续交。请问从07年9月到08年12月份的保险我是否要以要求公司补回?

请问如此我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已的合法权宜!

敬请回覆,谢谢!!!
2008-12-30 11.26.02张风琴
律师您好!
我是苏州市相城区  上海烜炀实业有限公司  在职员工。

我于2007年9月进该公司,一年多以来公司承诺要给员工办理保险,但是至今没有办理。公司说前面没有办理的会补给我们。可是也没有补。至今公司也没有给任何一个员工签劳动合同。

于12月20日公司总经理让一主管于周会上面跟同事宣布,从12月的薪资里面不再有考核奖金(我司公司组成:底薪+电话补助+绩效奖),然后从1月份开始所有考核奖金都取消,在此基础上面底薪降30%。例如现实领:3000元/月(底薪2490+150电话报销+绩效奖360)到09年工资就是:2490*(1-0.3)=1743元
公司每两个月发一次工资,1月~6月期间公司会安排调休,均属无薪休假。节假日上班按平时上班薪资发放,没有加班费。公司预计于09年6月可以会倒闭。所以明年的薪资发放将是:2月份发1月份工资,3月份不发工资,4月份发2月份工资,5月份不发工资,6月份发3月份工资,以此累推下去。若公司在6月份倒闭那3月份~6月份的工资将不予补发。

以上若个人同意,那就可以留在公司上班。否则就得离开。

我个人是不同意公司的此项口头降薪规定。同时要求公司补我1年多以来的保险,但是公司不肯,且让主管写了一份辞职书也未经得我本人同意就结算工资说让我做到本月底后就离开公司。

而且我现已怀孕4个月。

请问如此我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已的合法权宜!

敬请回覆,谢谢!!!
律师回复:委托律师仲裁,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双倍工资。因为是怀孕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
2008-12-30 10.53.19楊梅
我们委托北京展鹏佳艺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负责家装,合同时间:2008/8/26-2008/11/10,但装修公司一直有延迟进度,直到2008/12/25从工人口中得知装修公司已经注销且负责人不接我们电话或接电话后不处理,工人工钱也不付,但目前装修公司已经收了我们15,000RMB,违约金约3,000RMB,共计我们损失18,000RMB
现咨询律师问题如下:
1.装修公司假设已经注销,其注册为北京展鹏佳艺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我们若向法院起诉北京总公司要求赔偿,但目前不确认苏州公司注册到底是不是为独资,若为独资是否北京总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2.工人告知苏州分公司只是挂总公司的名字,因为相互为老乡,但与总公司无关,从此讯息中是否无法要求总公司赔偿?
3.装修公司负责人告知1/4或1/5与我们见面,若我们将合同中其未装修完的事项及费用要求其签字,是否其个人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个人赔偿?
4.工人一直要我们替装修公司付工钱,但我们不付,因为是装修公司雇他们干活的.但目前我们家的钥匙在工人手中,请问如何要求工人将钥匙返还?
5.目前我们又重新找工人干活,起诉装修公司是否家中不能再进行装修,直到津师取证完毕,是吗?
  以上問題煩請幫忙盡快解答,謝謝!
律师回复:这要看分公司的工商登记,如果是分公司登记的,总公司当然承担分公司的责任。如果有合同约定为公司行为,除非个人签字写明担保个人才承担责任。工人的钥匙没有什么好办法。最好是重新装修前请公证处公证一下已经装修的情况。
2008-12-30 10.53.09楊梅
我们委托北京展鹏佳艺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负责家装,合同时间:2008/8/26-2008/11/10,但装修公司一直有延迟进度,直到2008/12/25从工人口中得知装修公司已经注销且负责人不接我们电话或接电话后不处理,工人工钱也不付,但目前装修公司已经收了我们15,000RMB,违约金约3,000RMB,共计我们损失18,000RMB
现咨询律师问题如下:
1.装修公司假设已经注销,其注册为北京展鹏佳艺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我们若向法院起诉北京总公司要求赔偿,但目前不确认苏州公司注册到底是不是为独资,若为独资是否北京总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2.工人告知苏州分公司只是挂总公司的名字,因为相互为老乡,但与总公司无关,从此讯息中是否无法要求总公司赔偿?
3.装修公司负责人告知1/4或1/5与我们见面,若我们将合同中其未装修完的事项及费用要求其签字,是否其个人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个人赔偿?
4.工人一直要我们替装修公司付工钱,但我们不付,因为是装修公司雇他们干活的.但目前我们家的钥匙在工人手中,请问如何要求工人将钥匙返还?
5.目前我们又重新找工人干活,起诉装修公司是否家中不能再进行装修,直到津师取证完毕,是吗?
  以上問題煩請幫忙盡快解答,謝謝!
2008-12-30 09.27.34金子墨
谢谢律师热心回答;

容我再咨询一点;

如果原房东(原房东新房东都是苏州人)逃跑了联系不上了,跟我有没有关系?

如果新房东无理取闹我(我是外地浙江人)该怎么办?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或者说我该提早做些什么准备?

麻烦律师了,谢谢!
律师回复:原房东逃跑不关你的事,新房东要你搬迁必须起诉通过法律判决胜诉才能要求你搬迁。如果无理取闹你可以报110,要求警察维持现状,有争议诉讼解决。
2008-12-29 17.49.46金子墨
请求帮助,懂法律的帮我支招
  
  我在苏州一个租赁一个店面经营电源电器,已经4年多了,但今天发生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好几个陌生人,其中有一个陌生人拿了该房子的房产证明(大红本本),说让我今年到期了就如果续租就交房租(认为我是明年1月底到期),但我呢,其实是去年就交了原来房东两年的房租.
  
  我就详细说说我跟原来房东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是去年年底续签的,3年一签定,前两年房租是提前就付清了的(因为这样房租可以便宜点),也就是说我付了房租的到期的话,应该是2010年2月1日,合同的有效期是至2011年2月1日.
  
  我的合同签订应该还是很规范的,我起草的,网上下载的,还让双方都按了手指印的.
  
  但是房东却把房子私下卖了,没有告诉我,而且新房东也不知道,我当时打房东也关机.然后我就像对方提供了我付了房租的复印件证明给对方,对方还让我向原房东要回明年的房租然后再转交给他才可以,他说房东已经跑了,不肯见面了(我一年的房租是7万8千啊).我当时也不懂,后来他们就走了,也没继续说什么,就让我联系房东要钱回来.
  
  他们还告诉我了原房东新号码,联系上了,等他们走了之后我又联系了原房东,才稍微了解一点事情的原委,据原房东说:他也被蒙在鼓里,自己的房子被私下卖了都不知道;这是我的一个疑问.因为他说他年初的时候炒金属铜,因为钱不够向他们贷了款,今年下半年,金属大跌,房东巨亏,我猜是他们讨不到原房东的钱,原房东又避而不见,所以就强卖了(我不知道能不能成立),而且据原房东说,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低价卖了(因为是店面房).房东说要跟他们打官司
  
  事情的原委大致就是这样,所以才发生今天的事情,突然冒出一个新房东.
  
  我想咨询两点:
  
  第一:原房东向私人贷款了,真的能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因为原房东起先贷款肯定办了该房子的抵押手续),把手续办好了,把房子转移到债主的名下(或者债主将该房卖了),这样会发生吗?
  
  第二:我难道还要向原房东要回已交的房租再转交给新房东吗?因为新房东也不知道我一次性交了两年的(但今天知道了,我已经提供了付款证明的复印件).
  
  我觉得我先签订的房租合同,不管是新房从和原房东,都要经过我的同意才能进入我已经租赁的店面,对不对?不应该随意可以打扰我,对不对?今天那新房东还说,她有权将我的店面封门.
  
  我心里不安,我该怎么做?该如何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我的权益,我只是一个租赁的房客.我想他们之间的事情我没必要管那么多吧?
  
  
  我在这里补充一点,我在今年9月17日的时候,原房东告诉我他要贷款,并且我已经签了"承诺书"就是放弃该房子的"优先"购买权,特别强条只是放弃了"优先"的购买权,因为是他们起草的承诺书(本来我是不想签的,但原房东要贷款,再说我也没实力买,我就帮了这个忙),所以我就签订了该承诺书,并且我自己特意强调增加了"优先"这两个字,只是放弃的是优先购买权;
  
  但房子出售,合同上注明,要提前两个月通知我的,但我只有在12月10日原房东才短信通知我,说要考虑出售,并且认为我如果买的话最合适,而且我们还当面谈了一次,我根本没经济实力买,何况他要价180万(现在成交的价格好像是127万),所以说基本上这事不了了之.
  
  没想到突然就降临了新房东;我现在担心的是房子到期了新房东强行关门(我倒不怕她会主动起诉),我也怕她再没理由的再闹;
  
  我该在平时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或者怎么样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
2008-12-29 17.48.56金子墨
请求帮助,懂法律的帮我支招
  
  我在苏州一个租赁一个店面经营电源电器,已经4年多了,但今天发生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好几个陌生人,其中有一个陌生人拿了该房子的房产证明(大红本本),说让我今年到期了就如果续租就交房租(认为我是明年1月底到期),但我呢,其实是去年就交了原来房东两年的房租.
  
  我就详细说说我跟原来房东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是去年年底续签的,3年一签定,前两年房租是提前就付清了的(因为这样房租可以便宜点),也就是说我付了房租的到期的话,应该是2010年2月1日,合同的有效期是至2011年2月1日.
  
  我的合同签订应该还是很规范的,我起草的,网上下载的,还让双方都按了手指印的.
  
  但是房东却把房子私下卖了,没有告诉我,而且新房东也不知道,我当时打房东也关机.然后我就像对方提供了我付了房租的复印件证明给对方,对方还让我向原房东要回明年的房租然后再转交给他才可以,他说房东已经跑了,不肯见面了(我一年的房租是7万8千啊).我当时也不懂,后来他们就走了,也没继续说什么,就让我联系房东要钱回来.
  
  他们还告诉我了原房东新号码,联系上了,等他们走了之后我又联系了原房东,才稍微了解一点事情的原委,据原房东说:他也被蒙在鼓里,自己的房子被私下卖了都不知道;这是我的一个疑问.因为他说他年初的时候炒金属铜,因为钱不够向他们贷了款,今年下半年,金属大跌,房东巨亏,我猜是他们讨不到原房东的钱,原房东又避而不见,所以就强卖了(我不知道能不能成立),而且据原房东说,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低价卖了(因为是店面房).房东说要跟他们打官司
  
  事情的原委大致就是这样,所以才发生今天的事情,突然冒出一个新房东.
  
  我想咨询两点:
  
  第一:原房东向私人贷款了,真的能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因为原房东起先贷款肯定办了该房子的抵押手续),把手续办好了,把房子转移到债主的名下(或者债主将该房卖了),这样会发生吗?
  
  第二:我难道还要向原房东要回已交的房租再转交给新房东吗?因为新房东也不知道我一次性交了两年的(但今天知道了,我已经提供了付款证明的复印件).
  
  我觉得我先签订的房租合同,不管是新房从和原房东,都要经过我的同意才能进入我已经租赁的店面,对不对?不应该随意可以打扰我,对不对?今天那新房东还说,她有权将我的店面封门.
  
  我心里不安,我该怎么做?该如何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我的权益,我只是一个租赁的房客.我想他们之间的事情我没必要管那么多吧?
  
   
  我在这里补充一点,我在今年9月17日的时候,原房东告诉我他要贷款,并且我已经签了"承诺书"就是放弃该房子的"优先"购买权,特别强条只是放弃了"优先"的购买权,因为是他们起草的承诺书(本来我是不想签的,但原房东要贷款,再说我也没实力买,我就帮了这个忙),所以我就签订了该承诺书,并且我自己特意强调增加了"优先"这两个字,只是放弃的是优先购买权;
  
  但房子出售,合同上注明,要提前两个月通知我的,但我只有在12月10日原房东才短信通知我,说要考虑出售,并且认为我如果买的话最合适,而且我们还当面谈了一次,我根本没经济实力买,何况他要价180万(现在成交的价格好像是127万),所以说基本上这事不了了之.
  
  没想到突然就降临了新房东;我现在担心的是房子到期了新房东强行关门(我倒不怕她会主动起诉),我也怕她再没理由的再闹;
  
  我该在平时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或者怎么样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
律师回复:不管房屋买卖,你的租房仍然是有效的,所以你可以依法租到2010年2月1日。原房东如果没签字房屋是不能转让到他人名下的,除非做假,房东可以起诉撤销假的房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