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5 00.45.48黄小姐
你好!
本人进入公司15个月,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2100。最近公司重新注册,要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社保。但是经理要把我的工资降到1500,说是以前工资包括了社保,但是现在公司要帮我们交了,所以要降工资。如果我不同意的话可以自己辞职。
请问 : 1.我有权利不同意签合同,对吧? 2.我始终觉得公司这么做是违法的,如果我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应该怎么做呢?亟盼您百忙中回复,谢谢。
律师回复:1 你有权不签订合同,但不签合同就意味着终止劳动关系。2 公司这样做不算违法,因为他的工资关没有降到最低工资以下,只是这样的做法你可以不太能接受。你如果不服,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2007-10-24 22.43.08蒲毅铭
律师:
你好我是一名来自四川的打工者,我爸爸在永丰余纸业有限公司车队上班,今年的10月19日晚上我爸爸在给别的厂送货的时候,下车签单的时候让一辆摩托车撞伤,摩托车逃离了现场,现在医生说我爸爸最多可以撑到后天,呼吸脉搏都已经没有了,厂方一开始都迟迟的不愿意拿钱给我爸爸看病,我还有个年迈的妈妈,我想问问以后工伤问题该怎么处理,要是厂方不拿钱我又该怎么办,我该用什么法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回复:你爸爸这样的情况属于工伤,应由单位来承担赔偿。你要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建议你可以到劳动局咨询具体的程序,也可以到律师事务所来咨询。
2007-10-24 22.43.00蒲毅铭
律师:
你好我是一名来自四川的打工者,我爸爸在永丰余纸业有限公司车队上班,今年的10月19日晚上我爸爸在给别的厂送货的时候,下车签单的时候让一辆摩托车撞伤,摩托车逃离了现场,现在医生说我爸爸最多可以撑到后天,呼吸脉搏都已经没有了,厂方一开始都迟迟的不愿意拿钱给我爸爸看病,我还有个年迈的妈妈,我想问问以后工伤问题该怎么处理,要是厂方不拿钱我又该怎么办,我该用什么法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7-10-24 20.28.14李小姐
律师:
你好!我刚从平江区的一个小公司离职,我三月份递的辞呈,她让我教会了一个人才准辞.结果到了八月底才让我走,还说没追究我的违约责任,我真的违约了吗?而且合同也不是我自愿签的,她说是给社保局看的。在公司七月份忙的时候,我有时加班加到十一二点,我那时做仓库会计,结果却帮他们安排出货,我还是很配合。加班费他们却只结一部分,其余的做调休,别人做满一年离职后都拿到了13个月工资,而我却没有,他们在我离职后却颠倒黑白,说我是表现不好,被公司辞退的,我真的很生气,我只想为自己讨个公道,为什么这样欺负人!这公司有很多违法的地方,有个统计已经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把星期六上班时间做为加班补给她,我多余的也不想要,只想得到满一年的一个月的工资和他们说把我辞退的违约金,能拿到吗?这公司违反劳动法和社保的很多,我只想平平淡淡的,都不想去举报,我该怎么办?为什么我要受到这样的待遇呢
律师回复:提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60天,即从你主张权利时起算。你8月份离职时并没有主张你的加班工资,故时效已过,不能仲裁了。下次碰到此类问题,应立即主张你的权利并多咨询律师。
2007-10-24 20.20.26董先生
律师您好:
我父亲兄弟共四人,大伯无子女。大伯于2004年去世,留有房屋两间.遗产应由我父亲兄弟三人继承,2005年兄弟三签订合同,由我父亲继承房屋遗产,合同签订后我父亲支付给我二伯,三伯应得的遗产部份。没过几天三伯反悔。后来事情就一直拖着。直到今年6月份兄弟三人又协商解决,请了证人作证。签订了合同。当时兄弟三人及二证人都在合同上签字了。房屋由我父亲继承,没过几天三伯又反悔了。我父亲忍无可忍决定以法律来解决问题。请问胜诉的把握有多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吗?赔偿哪些损失,赔偿多少?谢谢!(我大伯房屋由政府照顾一部份自已建造的。应该算我大伯的遗产吧!)
律师回复:你父亲兄弟几个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应按约定履行。如果你三伯后悔,他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对你们而言,没有什么损失,所以损失赔偿不会支持。
2007-10-24 16.19.47严颜
律师您好:
我有一个朋友今年6月份问我借了5000元钱,一开始说好是一个月左右还给我的,可是他找借口一拖再拖,到现在还没还给我.我手里只有一张他写给我的借条,最近他又搬了家,我连他的住址都不知道了,我只有电话才给联系他,我现在又急于用钱,象这种情况我能依法起诉他吗?具体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急需您的回复,谢谢!
律师回复:可以起诉,但你最好找到他的住址。拿着借条和起诉状,到被告所在的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2007-10-24 10.30.22陈先生
陈先生 发表于:2007-10-23 11:27:17
律师您好!陈先生 发表于:2007-10-22 10:40:16
律师您好!律师您好!您好,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想请教您!关于卖方想违约,说只要付给双倍定金与已付的房款。可我认为房子涨幅这样了,何况我不想同意其违约!!谢谢您了!
我在苏州新区工作,我买的是农村拆迁安置房,位于昆山正仪君子亭小区。2005年11月我从网上看到买房信息,随后经过我和老婆去现场察看和打听,随后我夫妻俩人和卖方全家去昆山市公证处作了购房协议书公正,因为拆迁前的老房子产权是卖方父母的,所以公证员要求卖方父母和我进行了协议签字仪式,协议中对新房子的位置,买卖双方人员,房子以后成交总价14.9万元,以后过户成交按照此价格过户等作了规定,同时我们按照协议书规定首付了定金3万元,购房款6.4万,卖方按照协议交了房子钥匙给我们使用!同时协议规定余款在买方取得自己名下产权证时3个月内付清余款。规定卖方自己取得产权的费用卖方自己承担,过户所有产生的费用,三千元以下的由买方自己承担,超过三千元,则超出部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卖方在取得自己名下产权证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主动约买方去完成交易过户手续,每延迟一天按照房价总额的千分之一付之滞纳金;如果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照定金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这是当时签订的协议,并且由我付了500元公证费。并且我们与协议书签订后又给与卖方房款1.3万元,这次有其父母共同签字的购房款签字收据,因卖方儿子当时生意上欠了钱,需要偿还债务!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我们复印了对方(其父母的)身份证,并且让其对应的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了同意卖房字样!
今年2007年7月,卖方儿子突然打电话给我们要求我们付清余款,要么他把钱退给哦们!说他做生意缺钱,我们怕不保险,没有同意,其很生气。后来也就是九月份其又联系我们,这次直接说他要与老婆离婚了,需要收回我这房子,因为他们离婚后分开住,(拆迁后他家分到了3套房子,一个户140多平米,他们夫妻同女儿现在在住;一个小户大约50平米,他父母住;另外的90平米就是我买的。我问他们夫妻什么时候离婚,他说大约下个月,我怀疑是幌子,但我感觉这跟我买方没有什么直接联系,因为我是跟他父母签的协议,以前的老房子产权是他父母名字!
现在我很无助,我想请问您
1.如果他要求违约,(我想他父母应该也被他说辅了),是不是他只要加付我一定金另外返回给我已付给他门的房款就可以了?
2.如果我坚决不同意其毁约,是不是可以!
(目前他只是不断发短信以及电话要求和我解决这事,是不是如果他要违约,他要去相应的部门去申请?)请你们帮帮我好吗??谢谢你们了
律师回复:
您好!我们认为卖方是不能以这个条件违约的,应继续履行合同。但你可以等卖方拿到拆迁房的产权证后起诉他,并申请法院强制履行过户手续。你的问题比较复杂,最好带上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
律师您好:
我不知道星期六带上资料过去你们那里,你们会不会有人上班,谢谢您!
律师回复:
您好!我们是双休的,不过既然你平时实在没空,我们可以方便你。星期六上午有空。或者星期天,可以吗?来之前请电话联系好。65673803於峰律师或66995775沈瑾助理。
律师您好!
协议书里有这样话的:“如果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照定金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这是否可以说:如果官司打起来,卖方他一定要悔约的话,他除了赔偿我定金外,房价价格现在上涨给我造成的无形损失,以及像当初我出的公证费和拿房后我安装的防盗窗及屋里必要的装配等这些损失等他全部要按照实际情况赔偿,我也听说,包括必要的像银行利息都可以要求其赔偿。请问,是这样的吗?
请您先告诉我!谢谢您了
具体的星期六上午或星期天我带上手头资料去你们所里,我会电话线联系你们,看你们什么时候更方便,我就过去,谢谢您了!
律师回复:应该可以获得支持的,你过来再说吧。
2007-10-24 09.59.55wang
律师您好!
谢谢!
律师您好!律师您好!
不好意思再问一下,因房产是两房奶奶共有,如提出各房子女共同继承其生母的1/2,确是否可行.发院是否会支持.
另,如协商不成,通过法律诉讼的话,不知赢得诉讼的概率回有多大?
wang 发表于:2007-10-23 10:07:16
律师您好!律师你好!
我想代我家老人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咨询一下.
我父亲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4人(两房子女).爷爷过世后,国家落实私房产权,所以户主写的是两位奶奶共有,(一位是房屋产权证,一位是房屋共有证),两证上都有备注原子女继承份额不变.因当初子女间口头协议,房产以七份等分.谁赡养老人谁就继承老人的1/7.
现老人于三年前相继去世,今有子女提出以5份重新等分房产.因我父亲赡养其生母到老,但现在重新提出的继承方法不能体现当初的口头约定.
如我父提出:
1)因为家庭的特殊原因,房产由两为奶奶共有,现是否可要求房产一分为二,各房子女共同继承他们母亲的1/2?不知法律是否支持?
2)如要求还是按7份分,我父亲因有赡养老人,其他人未有赡养,所以继承他母亲的1/7,不知法律是否会支持?
如通过法律途径,是否能得到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1 既然有书面约定就应按约定履行。除非大家都承认口头约定。 2 你父亲赡养老人,应能继承他母亲的遗产。 3 你们的案子比较复杂,如协商不成,最好还是诉讼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上次已回答过,律师要看到你们关于给继承的书面约定、口头约定、你们家对老人的赡养情况、各家的经济情况,需要考虑一系列的因素。因为如果是协商,只要方案出来大家同意就可以了,但你们家这种情况,协商的可能性很小。一旦诉讼,法官就会考虑很多因素,所以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道得明的。
律师回复:不用谢。有问题懂得咨询律师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安慰。
2007-10-24 05.59.18wang
律师您好!
不好意思再问一下,因房产是两房奶奶共有,如提出各房子女共同继承其生母的1/2,确是否可行.发院是否会支持.
另,如协商不成,通过法律诉讼的话,不知赢得诉讼的概率回有多大?
wang 发表于:2007-10-23 10:07:16
律师您好!律师你好!
我想代我家老人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咨询一下.
我父亲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4人(两房子女).爷爷过世后,国家落实私房产权,所以户主写的是两位奶奶共有,(一位是房屋产权证,一位是房屋共有证),两证上都有备注原子女继承份额不变.因当初子女间口头协议,房产以七份等分.谁赡养老人谁就继承老人的1/7.
现老人于三年前相继去世,今有子女提出以5份重新等分房产.因我父亲赡养其生母到老,但现在重新提出的继承方法不能体现当初的口头约定.
如我父提出:
1)因为家庭的特殊原因,房产由两为奶奶共有,现是否可要求房产一分为二,各房子女共同继承他们母亲的1/2?不知法律是否支持?
2)如要求还是按7份分,我父亲因有赡养老人,其他人未有赡养,所以继承他母亲的1/7,不知法律是否会支持?
如通过法律途径,是否能得到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1 既然有书面约定就应按约定履行。除非大家都承认口头约定。 2 你父亲赡养老人,应能继承他母亲的遗产。 3 你们的案子比较复杂,如协商不成,最好还是诉讼解决。
律师回复:上次已回答过,律师要看到你们关于给继承的书面约定、口头约定、你们家对老人的赡养情况、各家的经济情况,需要考虑一系列的因素。因为如果是协商,只要方案出来大家同意就可以了,但你们家这种情况,协商的可能性很小。一旦诉讼,法官就会考虑很多因素,所以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道得明的。
2007-10-23 15.19.12YY
昨天问了有关产假期间的工资问题
今天想具体了解一下:
如果单位要出示相关证明
请问我要开哪几个证明,才能既能休产假,而且能得到应得到的工资呢?我等生完宝宝再拿那些证明给公司可以吗?
律师回复:你可以开病假证明。但如果象你上次说的辞职,肯定是不能享受产假的。也就是说不管请什么假,你都不能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这样你才能享受产假。
2007-10-23 11.49.14张立
律师您好:我于2007年6月在公司上班时,被机器弄伤,造成右手中指肌腱断裂,已认定为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已填写,请问:(1)个人是否能够拿到伤残鉴定报告书。(2)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后未能达到伤残等级,公司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望回复。谢谢!!!
律师回复:1 可以。2 不补偿,只是支付相应的医疗费。
2007-10-23 11.27.17陈先生
陈先生 发表于:2007-10-22 10:40:16
律师您好!律师您好!您好,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想请教您!关于卖方想违约,说只要付给双倍定金与已付的房款。可我认为房子涨幅这样了,何况我不想同意其违约!!谢谢您了!
我在苏州新区工作,我买的是农村拆迁安置房,位于昆山正仪君子亭小区。2005年11月我从网上看到买房信息,随后经过我和老婆去现场察看和打听,随后我夫妻俩人和卖方全家去昆山市公证处作了购房协议书公正,因为拆迁前的老房子产权是卖方父母的,所以公证员要求卖方父母和我进行了协议签字仪式,协议中对新房子的位置,买卖双方人员,房子以后成交总价14.9万元,以后过户成交按照此价格过户等作了规定,同时我们按照协议书规定首付了定金3万元,购房款6.4万,卖方按照协议交了房子钥匙给我们使用!同时协议规定余款在买方取得自己名下产权证时3个月内付清余款。规定卖方自己取得产权的费用卖方自己承担,过户所有产生的费用,三千元以下的由买方自己承担,超过三千元,则超出部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卖方在取得自己名下产权证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主动约买方去完成交易过户手续,每延迟一天按照房价总额的千分之一付之滞纳金;如果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照定金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当时签订的协议,并且由我付了500元公证费。并且我们与协议书签订后又给与卖方房款1.3万元,这次有其父母共同签字的购房款签字收据,因卖方儿子当时生意上欠了钱,需要偿还债务!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我们复印了对方(其父母的)身份证,并且让其对应的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了同意卖房字样!
今年2007年7月,卖方儿子突然打电话给我们要求我们付清余款,要么他把钱退给哦们!说他做生意缺钱,我们怕不保险,没有同意,其很生气。后来也就是九月份其又联系我们,这次直接说他要与老婆离婚了,需要收回我这房子,因为他们离婚后分开住,(拆迁后他家分到了3套房子,一个户140多平米,他们夫妻同女儿现在在住;一个小户大约50平米,他父母住;另外的90平米就是我买的。我问他们夫妻什么时候离婚,他说大约下个月,我怀疑是幌子,但我感觉这跟我买方没有什么直接联系,因为我是跟他父母签的协议,以前的老房子产权是他父母名字!
现在我很无助,我想请问您
1.如果他要求违约,(我想他父母应该也被他说辅了),是不是他只要加付我一定金另外返回给我已付给他门的房款就可以了?
2.如果我坚决不同意其毁约,是不是可以!
(目前他只是不断发短信以及电话要求和我解决这事,是不是如果他要违约,他要去相应的部门去申请?)请你们帮帮我好吗??谢谢你们了
律师回复:
您好!我们认为卖方是不能以这个条件违约的,应继续履行合同。但你可以等卖方拿到拆迁房的产权证后起诉他,并申请法院强制履行过户手续。你的问题比较复杂,最好带上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
律师您好:
我不知道星期六带上资料过去你们那里,你们会不会有人上班,谢谢您!
律师回复:我们是双休的,不过既然你平时实在没空,我们可以方便你。星期六上午有空。或者星期天,可以吗?来之前请电话联系好。65673803於峰律师或66995775沈瑾助理。
2007-10-23 11.27.03陈先生
陈先生 发表于:2007-10-22 10:40:16
律师您好!律师您好!您好,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想请教您!关于卖方想违约,说只要付给双倍定金与已付的房款。可我认为房子涨幅这样了,何况我不想同意其违约!!谢谢您了!
我在苏州新区工作,我买的是农村拆迁安置房,位于昆山正仪君子亭小区。2005年11月我从网上看到买房信息,随后经过我和老婆去现场察看和打听,随后我夫妻俩人和卖方全家去昆山市公证处作了购房协议书公正,因为拆迁前的老房子产权是卖方父母的,所以公证员要求卖方父母和我进行了协议签字仪式,协议中对新房子的位置,买卖双方人员,房子以后成交总价14.9万元,以后过户成交按照此价格过户等作了规定,同时我们按照协议书规定首付了定金3万元,购房款6.4万,卖方按照协议交了房子钥匙给我们使用!同时协议规定余款在买方取得自己名下产权证时3个月内付清余款。规定卖方自己取得产权的费用卖方自己承担,过户所有产生的费用,三千元以下的由买方自己承担,超过三千元,则超出部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卖方在取得自己名下产权证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主动约买方去完成交易过户手续,每延迟一天按照房价总额的千分之一付之滞纳金;如果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照定金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当时签订的协议,并且由我付了500元公证费。并且我们与协议书签订后又给与卖方房款1.3万元,这次有其父母共同签字的购房款签字收据,因卖方儿子当时生意上欠了钱,需要偿还债务!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我们复印了对方(其父母的)身份证,并且让其对应的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了同意卖房字样!
今年2007年7月,卖方儿子突然打电话给我们要求我们付清余款,要么他把钱退给哦们!说他做生意缺钱,我们怕不保险,没有同意,其很生气。后来也就是九月份其又联系我们,这次直接说他要与老婆离婚了,需要收回我这房子,因为他们离婚后分开住,(拆迁后他家分到了3套房子,一个户140多平米,他们夫妻同女儿现在在住;一个小户大约50平米,他父母住;另外的90平米就是我买的。我问他们夫妻什么时候离婚,他说大约下个月,我怀疑是幌子,但我感觉这跟我买方没有什么直接联系,因为我是跟他父母签的协议,以前的老房子产权是他父母名字!
现在我很无助,我想请问您
1.如果他要求违约,(我想他父母应该也被他说辅了),是不是他只要加付我一定金另外返回给我已付给他门的房款就可以了?
2.如果我坚决不同意其毁约,是不是可以!
(目前他只是不断发短信以及电话要求和我解决这事,是不是如果他要违约,他要去相应的部门去申请?)请你们帮帮我好吗??谢谢你们了
律师回复:
您好!我们认为卖方是不能以这个条件违约的,应继续履行合同。但你可以等卖方拿到拆迁房的产权证后起诉他,并申请法院强制履行过户手续。你的问题比较复杂,最好带上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
律师您好:
我不知道星期六带上资料过去你们那里,你们会不会有人上班,谢谢您!
2007-10-23 10.59.26猪肉串
还是我昨天问过的那个问题,在签的协议上有说如果单方面解除的话要我称担一定的培训费用的,我是应该交的吧,然后交多少呢??有没有什么依据的啊??
律师回复:如果有约定数额的,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具体数额,可以双方确定一个合理数额,如果不同意,让单位起诉好了。
2007-10-23 10.43.31小刘
请问一下,我的家在扬州农村,家里有2套住房,其中一间在04年已经拆迁了,分给我家一块地皮做为宅基地,房子建好了。拿到了房产证。
今年又要拆另外一套,但是没有给我家地皮,请问合法吗?要拆的房子在04年的时候就没有人住了。而且建了有30年,所以没有房产证。
假如说现在拆的房子没有地皮作为补偿话,那是不是要补偿一定的货币呢?那具体的补偿金偿货额怎么算呢?是不是双方协商呢??
律师回复:应该得到补偿,可以是货币形式,也可以是土地形式,要看拆迁的性质了。具体的补偿数额要看你们当地的政策了。
2007-10-23 10.07.16wang
律师你好!
我想代我家老人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咨询一下.
我父亲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4人(两房子女).爷爷过世后,国家落实私房产权,所以户主写的是两位奶奶共有,(一位是房屋产权证,一位是房屋共有证),两证上都有备注原子女继承份额不变.因当初子女间口头协议,房产以七份等分.谁赡养老人谁就继承老人的1/7.
现老人于三年前相继去世,今有子女提出以5份重新等分房产.因我父亲赡养其生母到老,但现在重新提出的继承方法不能体现当初的口头约定.
如我父提出:
1)因为家庭的特殊原因,房产由两为奶奶共有,现是否可要求房产一分为二,各房子女共同继承他们母亲的1/2?不知法律是否支持?
2)如要求还是按7份分,我父亲因有赡养老人,其他人未有赡养,所以继承他母亲的1/7,不知法律是否会支持?
如通过法律途径,是否能得到解决?
律师回复:1 既然有书面约定就应按约定履行。除非大家都承认口头约定。2 你父亲赡养老人,应能继承他母亲的遗产。3 你们的案子比较复杂,如协商不成,最好还是诉讼解决。
2007-10-22 20.48.54祁旭成
你好,
请问苏州的最低工资是850元.我现在工资是650元.我有权跟公司谈工资涨到850元吗,如公司辞退我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补全以前不足的工资吗?
谢谢!!!
律师回复:有权。可以。
2007-10-22 15.23.53猪肉串
您好
本人于今年6月底和一家公司签定了一份12个月的试用期的合同,然后根据合同赴外地一所学校实习,学习了一些与日后工作相关的内容,此学校在公司有一定的技术入股,故公司在培训期间并未提培训费的问题。而我在作了三个月以后,发现工作并不适合我,于是决定辞职,不知道我是否需要交违约金??公司能否向我索要培训费??
律师回复:培训时公司并没有与你约定培训费的承担问题,故你不用承担。
2007-10-22 15.23.53猪肉串
您好
本人于今年6月底和一家公司签定了一份12个月的试用期的合同,然后根据合同赴外地一所学校实习,学习了一些与日后工作相关的内容,此学校在公司有一定的技术入股,故公司在培训期间并未提培训费的问题。而我在作了三个月以后,发现工作并不适合我,于是决定辞职,不知道我是否需要交违约金??公司能否向我索要培训费??
2007-10-22 14.18.15陈先生
律师您好!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想请教您!关于房产买卖现在卖方想违约!
我在苏州新区工作,2005年11月我买了一农村拆迁安置房,位于昆山正仪君子亭小区。当时我从苏州房产交易网上看到卖房信息,随后经过我和老婆去现场察看和打听,我夫妻二人和卖方全家(卖方父母和其夫妻俩)去昆山市公证处作了购房协议书公证,因为拆迁前的老房子产权是卖方父母的,所以公证员要求卖方父母(房产权当事人)和我进行了协议签字,协议中对新房子的位置,买卖双方人员,房子以后成交总价14.9万元,以后过户成交按照此价格过户等作了规定,同时我们按照协议书规定首付了定金3万元,购房款6.4万,卖方按照协议交了房子钥匙给我们使用!同时协议规定余款在买方取得自己名下产权证3个月内付清。规定卖方自己取得产权的费用卖方自己承担,过户所有产生的费用,三千元以下的由买方自己承担,超过三千元,则超出部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卖方在取得自己名下产权证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主动约买方去完成交易过户手续,每延迟一天按照房价总额的千分之一付之滞纳金;如果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照定金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当时签订的协议,并且由我付了500元公证费。并且我们在协议书签订后又给卖方房款1.3万元,这次有其父母共同签字的购房款签字收据(因卖方儿子当时生意上欠了钱,需要偿还债务!)。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我们也复印了对方(其父母的)身份证,并且让其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对应的地方签了“同意卖房“字样!
今年2007年7月,卖方儿子突然打电话给我们要求我们付清余款,要么他把钱退给我们!说他做生意缺钱,我们怕不保险,没有同意,其很生气,后经过打听得知,其根本没有作生意,而是挥霍的连女儿上学学费都缴不了。后来也就是九月份其又联系我们,这次直接告诉我说他要与老婆离婚了,需要收回我这房子,因为他们离婚后分开住,(拆迁后他家分到了3套房子,一个户140多平米,他们夫妻同女儿现在在住;一个小户大约50平米,他父母住;另外的90平米就是我买的。我问他们夫妻什么时候离婚,他说大约下个月,我怀疑是幌子,但我感觉这跟我买房没有什么直接联系,因为我是跟他父母签的协议,以前的老房子产权是他父母名字!
现在我很无助,我想请问您
1.如果他要求违约,(我想他父母应该也被他说服了),是不是他只要付我双倍定金和我已付给他门的房款就可以了?
2.如果我坚决不同意其毁约,是不是可以?
(目前他只是不断发短信以及电话要求和我解决这事,是不是如果他要违约,他要去相应的部门去申请?)
(卖方的儿子)还说,以后他可以搞些动作,例如直接房产证办下来时办成他的名字(即卖方儿子的名字),看我找谁过户。这样可以吗?并且他告诉过我几次,房产证等再等三年也下不来的!
请你们帮帮我好吗??谢谢你们了